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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玩耍发生意外,学校是否负责任
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玩耍发生意外,学校是否负责任 课间有十余名小朋友在一起玩玩,小明在另一名学生的指挥下将三角板扔向黑板,结果三角板反弹至在一起玩耍的另一名小朋友眼睛上,至受伤,手术。请问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家长是需要支付医药用等一系死问题~
2012-06-09 11:24 wangmh(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6-09 12:40
你好,孩子多大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举证责任不一样的。 我的补充: 2012-06-09 12:41

你说情况,监护人恐怕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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