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资质证过期还能继续管理物业吗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自1998年在前期物管走后由开发商不通过招标安插进来的。该公司的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自2005年过期后就没有再获得任何资质证书,这种公司还在管理是否合法?还有从来不公布管理费收支,大厦本体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也不知去向,我们该找谁去。市住建局说他们有证书只是是过期证书,又说维修基金不属住建局管?!!!如果请律师诉讼该告谁?
2012-06-08 23:14 kayopa……(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06-09 05:17
您好,建议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 张勇律师 2012-06-09 08:26
1,不能的。
3 110网律师 2012-06-09 11:14
一、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这是最核心的一步,只要将物业更换,其他问题自然解决。
二、大厦本体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资金,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布。
三、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过期,不能再管理物业。但是只要在诉讼前,物业公司重新取得资质仍为有效。
四、原告主体资格: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提起,直接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者全体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五、被告主体:物业公司。
六、这类群体性案件,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办理,更利于操作。
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免费咨询。
二、大厦本体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资金,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布。
三、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过期,不能再管理物业。但是只要在诉讼前,物业公司重新取得资质仍为有效。
四、原告主体资格: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提起,直接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者全体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五、被告主体:物业公司。
六、这类群体性案件,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办理,更利于操作。
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