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在中介签署的合同,但没用明确标注贷款到账的时间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在中介签署的合同,但没用明确标注贷款到账的时间,买方做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现已经在房管局办理完进件过户手续2016.12.28房管局进件,现在银行一直没有放款,已经快一个月了,也没有具体期限什么时候放贷,我一直拿不着钱,卖方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或追究延期违约金一般怎么计算。卖房怎么维权。谢谢各位指点。
2017-01-23 23:53 ask201……(天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没有针对首期款和尾款付款时间做出约定,买方贷款被拒,请问卖方应如何补救
2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规定了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的时间,但是卖方故意拖延导致无法在付款时间前贷款
7个回复二手房买卖,找了中介,签署了三方协议。因卖方还有19万银行贷款,需要买方还清19万贷款后方可过户
5个回复今年与卖方、中介签署深圳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房产证是卖主的名字,且卖主说有卖房的权利,后续双方
1个回复购买二手房,因着急入住所以与卖方协商可以提前入住,跟卖家签署的中介购房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入住时间
9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该怎么办?
3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买方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损失怎么办?
4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卖方因开发商原因土地证下不来拖延过户时间造成买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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