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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患者进入医院前有高血压、糖尿病,由于意外得了脑溢血,进入医院做了钻孔引流术,抽血25ml术后送入icu重症监护室,一天后转入6楼病房,从ct片子来看,病情有所好转,第二天早上,经过医生检查,各项生命体征稳定,要通过ct再次检查,在送检查途中,呼吸停止,送检过程中护士在做无关工作内容的事情,给别的人联系其他医院的病床,医生也没有随行监护,发现呼吸停止的是患者家属,我个人认为医院的的工作人员不负责是导致患者死亡主要原因,从手术成功到发生二次意外死亡,从科学的角度只有5.6%的机率,从抢救时效来看,如果护士能及早发现患者的不正常现象,能有效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救,不至于导致患者的意外死亡,而护士在家属告知后,只是从旁边叫了一个非本科室的医生进行检查,抢救应急措施不到位,等主治医生过来再送ICU已经来不及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医院及医生有责任吗?还有就是在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期的患者能否离开ICU重症监护室?
2017-01-23 10:26 189095……(宁夏-石嘴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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