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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协议的咨询
关于房产协议的咨询 双方于2011年9月9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条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作如下约定,并遵照执行:

    甲方于2012年6月购买位于深圳市布吉**家园的房产一套,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该房产价值:   万元,该首付  万元及相关税费  万元,共计46万元,由甲方父母为甲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并以甲方个人名义办理贷款(95万),月还贷额:5700元。
双方约定:
1、 此房产的产权及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个人所得,与乙方无涉。
2、 乙方愿与甲方共同还贷。
3、 如甲方失踪或死亡,房层产权归甲方父母所得。
4、因考虑甲方尝还贷款的经济压力,乙方愿每月支付给甲方不低于4000元作为家庭基本生活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012-06-03 18:28 yzyz19……(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温志超律师  2012-06-03 18:35
该协议有点显失公平,另外,有部分错别字
2 江珍来律师  2012-06-03 19:59
建议写好协议后做个律师见证或者公证,这样会更加保障、
3 110网律师  2012-06-03 20:1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2-06-03 22:26
可以的,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委托律师见证并拟定协议,避免风险。
5 110网律师  2012-06-03 22:49
显示公平,乙方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且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张勇律师  2012-06-04 07:53
1,协议是有效的。
7 陈晓云律师  2012-06-04 09:35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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