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申请变更承租人和拆迁 我和爱人一直与奶奶和爷爷居住在两间平房内,但二老相继去世后,我叔将此房的承租人变更为自己(此房的户口有我叔、我哥哥和我),并要阻止我们继续居住在此房内,我叔在奶奶和爷爷去世前在本市其它地区有房。我于0406年分别以确认居住权和公房变更承租人违法为由,将我叔和房管局告上法庭,两案最终确认了我的居住权,确定房管局将此房承租人变更为我叔的行为违法,并将承承租人变回为我奶奶的名字。随后,我多次与房管局沟通,将此房承租人变更为我,但房管局以我叔不同意为由拒绝变更。现此房承租人为我去世的奶奶,我们在此居住,我叔偶尔回来。现此房面临拆迁,想问各位律师,此房的拆迁款是否属于遗产,由奶奶的子女们按遗产继承,还是由我叔和我们共分领取拆迁款。我的电话13601113823
2010-03-25 16:25 冰雪黛峰(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25 16:58
该房屋的性质是公房,因为不是你奶奶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是你奶奶的遗产,不能作为你奶奶的遗产来处理。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我个人认为,该拆迁补偿款应归该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2 谷友军律师 2010-03-25 17:30
房屋拆迁补偿应该由承租人的子女们按遗产继承。安置补偿应由户籍在此的人分割。
3 孙新律师 2010-03-25 19:17
拆迁款属于遗产,由奶奶的子女们按法定继承
4 赵江涛律师 2010-03-25 22:02
属于遗产,由奶奶的子女们按遗产继承
5 王忠新律师 2010-03-26 09:11
您奶奶已经去世,拆迁利益不是遗产。您实际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拆迁利益应该归您。法制进行时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新律师:1361137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