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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居住的房子是80年代动迁的使用权房后来于95年转为产权房
我们居住的房子是80年代动迁的使用权房后来于95年转为产权房 我们居住的房子是80年代动迁的使用权房后来于95年转为产权房。动迁时安置对象为父母姐弟4人,姐姐嫁人后户口迁出,买下产权时户口仅父母和儿子3人,且产权证上仅儿子一人名字。现在姐姐提出索要当年动迁安置时的四分之一的补偿,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2017-01-17 23:13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7-01-18 22:20
1、对方可以根据当初的被安置情况依法进行确权。

2、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2 王晔律师  2017-01-18 08:38
姐姐有权要求当年安置房的四分之一。
3 110网律师  2017-01-18 09:34
姐姐主张合法合理的!
4 李军律师  2017-01-18 14:07
不成立。不应给付。若起诉,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7-01-18 14:18
姐姐有权要求当年安置房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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