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电子邮件如何才能作为证据?如何避免公司毁灭电子档证据?
电子邮件如何才能作为证据?如何避免公司毁灭电子档证据? 公司欠薪准备走仲裁,证据有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明细,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要求公司举证),还有一个是公司总经理发邮件写明不给我结算工资的借口,(算是直接承认未给我结清工资)。发件人邮箱地址是总经理公示在公司官网上的,公司官网也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面查询的到的。现在问题是总经理发给我的邮件要如何作为辅助的证据?电子邮件在提交仲裁申请的时候要如何提交?然后公司知道我举电子邮件为证据会不会把官网上公布的总经理电子邮件更改或删除,然后不承认邮件是她发的呢?如何避免公司毁灭证据?
2017-01-16 19:14 V怪客(湖南-长沙)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