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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未通知家属情况下做手术术后也未告知,医院有责任么?
医院在未通知家属情况下做手术术后也未告知,医院有责任么? 患者是脑垂体瘤手术,术后患者一直没有意识。右侧身体没有反映不会动,眼神涣散意识不清醒。过几天后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给患者做了‘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术后也没有说家属根本都不知道,事后查看病例后才发现 。现在患者在那次手术之后,又2次大出血以后脑死亡去世了。医院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7-01-16 15:26 kongxi……(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7-01-16 15:32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2 张俊杰律师  2017-01-16 15:39
可以申请封存病治,到法院起诉,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3 张勇律师  2017-01-16 16:34
你好,要鉴定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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