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和他房后的共同财产是一间已经有十多年楼龄的楼房,一百四十平方米的住宅地。儿子今年十七岁,楼房是婚后和他合资建的。现在本人向他提出离婚,他说离婚是可以的,但没有任何财物可以补偿我的。请问,我可以要求他把楼房卖了吗?如果不能卖,他也不可能肯卖,他无积蓄就可以不作任何补偿给我了吗?
2012-06-01 21:11 lwe119(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2年06月02日 09时51分
您好首先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要离婚的话,这产权可以一人一半的分割,至于能不能卖还要综合各方面因素 。他有其他居住的地方且不影响孩子的成长的话,你们可以双方协商卖掉房子。如果确实不能卖的话,你可以要求他补偿你。
2 110网律师 2012-06-01 21:17
房子如果是属于你们婚后建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应当给你补偿属于你的部分。
3 陈晓云律师 2012-06-01 21:32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4 韦高峰律师 2012-06-01 22:45
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5 覃向红律师 2012-06-01 22:58
房子属于你们婚后建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应当给你补偿属于你的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