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 我家的惨事:2016年9月18日晚19.50左右居民楼楼梯间发生火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火灾事故认定书(已向省消防复核)认定:电表箱表后线短路引燃楼梯间杂物为事故原因。至今也没有事故责任主体。消防表示无法确认起燃的表后线系哪个住户的。事故发生的住宅小区没有物业(小区产权属抚州市房产局)。多次向抚州市政府寻求帮助维护权益无果。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2017-01-12 22:55 a93972……(江西-抚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1-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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