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官又动员我补给她房价差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买了十年的房子,因一直无房本没办过户,有购房协议,已交付我使用。现在房价飞涨,房东后悔,便让其妻以不知道卖房为由起诉,要求我们的购房协议无效.
昨天下午法官又调解一次,说让我把被告从2000年-2002年这个期间的房价价差给她补出来,有3万多,请问:我当初买房时,被告写的有房款已全部结清,现在法官又动员我补给她房价差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敬请指点!谢谢!
昨天下午法官又调解一次,说让我把被告从2000年-2002年这个期间的房价价差给她补出来,有3万多,请问:我当初买房时,被告写的有房款已全部结清,现在法官又动员我补给她房价差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敬请指点!谢谢!
2012-05-31 07:14 asd136……(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31日 09时18分
你好: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是被告,无论怎么说,你不应该补给他房款。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5-31 07:53
你无需补价给对方
3 110网律师 2012-05-31 08:42
无需补价给对方
4 110网律师 2012-05-31 09:03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