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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出租车司机,2017年1月9日晚上9点左右跑车拉客,路上搭载乘客
我老公是出租车司机,2017年1月9日晚上9点左右跑车拉客,路上搭载乘客 我老公是出租车司机,2017年1月9日晚上9点左右跑车拉客,路上搭载乘客,中途靠边下客,然后车刚起步,一辆电动车逆行与我老公的出租车发生擦挂,电动车没倒,只是出租车后视镜碰到一点电动车所搭载的一名老人的膝盖位置,电动车驾驶员与我老公理论了几句便动手打了我老公,致使我老公鼻骨骨折,出租车被交警队扣押,因为出租车是我们与别人合租,耽误别人跑车,去交警队取车说要打人方签字才可以,打人方又说需要解决电动车乘客的医疗费才肯签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7-01-10 16:05 ask201……(四川-凉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01-10 16:31
您好,交管部门出具认定书后5日内应当放车
2 110网律师  2017-01-10 16:08
你好,取车不需要对方签字,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可以投诉。
3 陈铠楷律师  2017-01-10 16:08
责任由交警划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1-10 17:07
交警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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