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7月2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押金为一个月房租 您好。我于2016年7月2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押金为一个月房租。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期未满我提前解约就不退还押金,还约定在租赁和使用过程中家电家具损坏由我自己承担。这样的条款是否合理?因为当时我也提出异议,房东说不同意这些条款就不租给我。现在我提前一个季度想退租。我愿意承担一部分违约金。但是也不用一个月房租那么多吧?房东还不同意我帮她转租。求助律师给一个解决办法…谢谢
2017-01-09 22:40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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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按季付款,付三押一,现在有一个月的房租押在房东那里
3个回复你好!我是房东,今年4月我与房客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
6个回复律师您好,这边有一个租房纠纷想请教,我签租房合同是一年,房租是季付
3个回复您好!我这边租房与中介签订了一年合同,现已交付两次房租+押金
3个回复今年3月份与房东未通过中介签订了一年租房合同并付了半年房租及2000押金
0个回复您好!请问租房子时没有签合同和协议,房东让交三个月房租押金,住了一个多月我想退房
2个回复你好,我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押金3000,房租3000元一月
3个回复租房合同一年,租期半年提前一个月通知退房,房东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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