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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侵权吗?我该怎么做?
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侵权吗?我该怎么做? 前天收到一份律师函,声称我公司使用加拿大Corel公司的软件,未进行注册,我是一家复印店,光盘是在电脑城购买的,开心正版盒装的那种,有实物为证,有发票,给承办律师联系,他们说是盗版软件,属于侵权行为。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侵权吗?我该怎么做?恳请律师帮忙指导!谢谢!
2010-03-23 17:50 复印店(河南-洛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3 19:38
即便该软件属于盗版软件,你能出示正常的享有权利的证据,可不承担侵权责任,但须停止使用该软件,当然你享有要求出售方退款等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0-03-24 10:21
属于侵权,但你有相关证据证明你并不知该软件为盗版,可以减免你的责任,但在收到律师函后你若继续使用,经对方保存证据,你将承担更大的侵权责任。
对于收到律师函以前的侵权行为,如果你承担相应责任的话,你可以向电脑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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