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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属于防卫过当?还是属于故意杀人呢?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防卫过当?还是属于故意杀人呢? 一个22岁的朋友晚间和另一19岁的朋友喝醉酒走到大街上,碰到一个下夜班的31岁的男人,因为贪玩和酒性主动惹怒对方,两人并实行了拳脚纷争,对方拿出尖刀往22岁朋友身上一捅,其中一刀直至心脏,导致丢失了性命,对方这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吗?还是属于故意杀人?
2011-07-07 16:15 rororo(四川-自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7日 17时10分
具体要看证据,情节,当时的情形。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7-07 16:17
他用的是什么刀
3 王大文律师  2011-07-07 16:19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性较大。
4 110网律师  2011-07-09 18:51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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