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问题 本人结婚后父母帮我们购买了一栋房子,和一个车库,房贷全是父母在还。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后因家里做生意亏本,把房子和车库都卖了还债。当时买房的时候办理按揭各种手续都是我们夫妻签的字,卖房的时候也是我们夫妻签的字,但是钱全是我父母给的。按揭还款都是我父母在还。女方没有给任何一分钱。现在我们要离婚,女方要求把卖房和卖车库所得的一半金额给她,我们现在没有钱,家里还欠着债。她这要求合理吗?还有当时结婚时的聘礼钱和黄金白金怎么分配。女方已经把黄金白金强行藏起来了。请帮帮我应该怎么办?
2012-05-28 19:47 lsylhe(江西-抚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5-28 20:04
答:1、离婚时,分割现存的财产,已经处分的,不再存在的财产,不分割;2、可以主张酌情返还。
2 周辉永律师 2012-05-28 20:23
1、离婚时,分割现存的财产,已经处分的,不再存在的财产,不分割;2、可以主张酌情返还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29 17:01
你好,协商的你可以不同意
4 2012-06-02 12:35
属于你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2-06-02 12:36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