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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纠纷
劳动的纠纷 您好,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三年多(2008.9--2011年初),我是11年3.26生的小孩,幼儿园没有给投保、签合同,我是2012年4月去找的劳动局,首先在时间上有没有不利于我的因素?其次,就是我叫张磊磊在单位的资料上都写的是张磊我只有工作时留下的录像和照片不知道行不行?再次,他们的工资条上没有我的签字但是他们有发工资的签字本上面只有我的名字没有工资的信息可以做证据吗?
2012-05-25 21:09 公主的裙摆(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12-05-25 21:42
可以做为证据。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5-25 21:49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2-05-25 22:10
你好,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所说的可以作为证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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