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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急急急
求助 急急急 您好 我是一名在南昌读书的北方学生 最近家里准备盖新房 于是就雇了一辆挖掘机来拆旧房子 可是在拆的过程中 由于驾驶员的造作不当导致把房后的电线打断缠在一起 导致附近的变压器烧坏,随即我家里打电话告知当地电管所,可是电管人员知道1个多小时后才到现场【电管所离我们家很近,一公里左右】,后果是最终导致当地有31台电器被烧坏,当地派出所于是把我爸爸带到所里,威逼我爸不在赔偿责任书上签字便不放我爸出来,一天后我爸无奈签了字回了家,挖机驾驶员赔偿了电管所1万元,现在电管所要求我家负责赔偿被烧坏的31台电器,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家要赔偿么?电管所和派出所的做法正确么?!
2010-03-21 14:49 ppaixu……(宁夏-吴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21 15:08
电管所应该承担一定的损失扩大的责任,不应该全部由你家赔偿的。
2 常斌律师  2010-03-22 08:32
存在一个因果关系的问题,
一种情况是;挖机将电线打断缠在一起这个行为直接就可以导致31台电机烧坏。
二:挖机导致电路存在问题拖延的越久损害就越大。
如果是第一种,你们应当全额赔偿,是第二种情况应当由电力部门承担延迟导致扩大的损失
另外,派出所的行为存在问题,本案属于民事赔偿的问题不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无权羁押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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