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离婚 结婚半年,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并被告不善待我的父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没有孩子。男方要提出离婚,需要那些资料?
2012-05-25 11:45 fhxy27……(浙江-金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25 12:31
离婚,只需要身份证和结婚证,还有诉讼状即可,其余的,你们上庭说。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25 12:40
可以协议协会,就财产、孩子分配与抚养达成一致,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3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2-05-25 19:05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如需帮助,委托律师处理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5-26 06:23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2-05-25 16:09
感情破裂证据,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
6 倪振杨律师 2012-05-26 09:28
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和注意事项
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务情况的相关证据、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婚生子女情况证据等等。
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务情况的相关证据、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婚生子女情况证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