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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由于性格不合,双方都有离婚的意向
结婚两年,由于性格不合,双方都有离婚的意向 我们于2010年年初结婚,2010年年底生育一个小孩,由于性格不合,双方都要离婚的意向,男方有暴力倾向,请问我应该怎么样维权?小孩会判给谁?有一次打架我报了案,我们县城里有备案的。可以拿作证据吗?
2012-03-31 13:35 huhuan……(湖南-湘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2-03-31 14:15
孩子一般会判给你。报案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就财产、子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2-03-31 13:47
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两岁一下的孩子一般是由女方抚养而定,两岁以上的抚养权是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男方有暴力倾向的话孩子可能会被判给女方,还有如果真是的存在家庭暴力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作为补偿,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备案也可以当做证据。
3 李同红律师  2012-03-31 13:49
孩子会判给你。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就财产、子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31 14:05
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5   2012-03-31 14:48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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