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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1月到一家企业做会计,公司每天9小时工作制,2016年10月16日我提出辞职
我在2015年1月到一家企业做会计,公司每天9小时工作制,2016年10月16日我提出辞职 我在2015年1月到一家企业做会计,公司每天9小时工作制,2016年10月16日我提出辞职,老板同意满1个月后离开公司,11月16号下午下班后离开公司,当时,还没找到接替会计,无法交接,12月老板找的兼职会计不予接受交接,但是公司财务报税等口头交给公司,所有资料都在公司,钥匙等都留下,不影响财务运行。公司6月份到我离开公司,期间预支2次钱,打的借条。现在在要求清算工资,老板以没交接为理由,拒付工资,说还没有找到会计。合法吗?我如何讨厌工资。
2016-12-28 21:32 ask201……(山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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