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单位工作20多年,让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1989年至今在政府机机关单位开车,2010年以前工资待遇都与办事员同等,现如今正式职工工资5000-6000元不等,还有绩效工资,我们没有不说,还把原来的工资降了,待遇啥也没有,加上保险等全算上2600元,还让与新成立的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做是否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2012-05-23 20:00 Aiq338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3 21:49
如果没有成为单位的正式职工,就不能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政府机关请的员工受劳动法的调整,工资待遇按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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