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4岁幼女,乙方为二年级男孩,甲方在学园内慢行,乙方急急忙忙地跑 甲方为4岁幼女,乙方为二年级男孩,甲方在学园内慢行,乙方急急忙忙地跑,不小心撞倒了甲方,导致甲方头部和手受伤,应是那放的责任
2016-12-26 22:42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小学一年级学生打架,甲方先动手打乙方,被乙方打受伤,医疗费用
1个回复乙方打欠条拍照发给甲方,有法律效益吗,急急急请求回复
0个回复肖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刚上小学一年级小男孩因为在学
0个回复律师您好,两个未满9周岁的二年级小学生,在课间时,甲方拿乙方笔袋在乙方面前挥舞
0个回复急急急 现在甲方已经通过公安按诈骗罪把乙方人给抓了 请律师帮忙我们乙方怎么办?
5个回复我(乙方)和亲妹妹(甲方)达成口头协议(因当时没钱,说好什么时候有了再给钱)的房屋买卖
0个回复请问一下,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到乙方的门面,几个月后甲方不同意把门面租给乙方(因他人挑唆)
2个回复你好,请求支援,甲方意外翻车,把乙方停放在路边院子里的车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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