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和个人犯罪认定 当事人因为在互联网上参与境外的股权投资活动,介绍过了几个朋友去投资获得一些佣金。后来境外公司把网站关闭了。当事人现在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法院以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在我国领域内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定当事人是个人犯罪。可当事人没有吸收他人存款的行为,仅仅只是自己开始赚了钱就介绍了几个朋友去投资,自己的投资也没有收回来,也是受害者。请教各位律师怎么看?
2016-12-27 08:53 受害人反被起……(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6-12-27 09:23
没有犯罪故意,不是犯罪。如果刑拘,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和从轻辩护
2 110网律师 2016-12-27 14:14
看案件的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检查院定员工个人犯罪,到底该不该认罪
2个回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个人犯罪成功辩护为单位犯罪
3个回复法院在开庭过称中认为被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后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部门遥无动静
0个回复我于2011年给王某个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2年王某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局立案受理
2个回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小团队长应该负什么责任,他个人的业绩已经全部到期兑付完毕。
3个回复你好,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会怎样量刑
1个回复三地合作社案,就给人打工就犯罪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吸收不特定的人群
0个回复钟律师你好,我是因上当受骗,在一投资公司打工当会计,结果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定为公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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