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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有偿赠与契约可以单方面取消吗
附条件的有偿赠与契约可以单方面取消吗 附义务的有偿赠与契约可以单方面取消吗?比如2000年时我曾经为父亲买房子出了全额价款10万元,父亲答应死后把房子产权由我继承,如今过去了12年父母都走了,按约定我该继承房子入住了,但我妹妹在父亲死后又拿出一个所谓遗嘱,说父亲愿意把房子给她继承,由她还我价款,请问父亲可以单方面撤销和我的契约吗?急急急,请律师回答,我感谢之至!!!我父亲的做法是否违约呢?生效吗???
2012-05-22 21:56 曾经人(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5-22 22:00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23 05:30
要看你妹妹手里的遗嘱是父母双方签署吗?联系我
3 惠忠颜律师  2012-05-23 13:34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5-2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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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2-06-06 16:25
带上资料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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