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审查法律咨询
关于房子付全款的问题
关于房子付全款的问题 我5月13日买房交了一万五的定金,签了认购书,想一次性付清,但跟售楼员说这全款得我卖了原来的房拿到全款后才能付,售楼员说可以先付3成,剩余他们可以办延期付,在签合同前他们让我签承诺在6月20日之前付全款,否则是房价的3%和定金的赔偿,但6月20日我肯定全款拿不到,我跟售楼经理谈了我的情况说7月底之前肯定能交全款,让他也给我写个东西到时可以办延期,经理说他不能写,就让售楼员手写了一份,也按了手印,但是我心里还是没底,因为没有盖他们的公章,我知道他们也肯定是不会盖的,想请问律师,不知这个售楼员写的东西有效吗?可以代表开发商吗?经理也一再口头承诺说没有关系,6月20日交不上全款可以办延期,让我们放心好了,急盼回复,谢谢!
2012-05-22 19:37 xuyuan……(天津-塘沽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22 22:44
应当加盖公章。
2 李玉更律师  2012-05-22 19:44
如果这样,应当有效。
3 齐志龙律师  2012-05-23 06:43
原则需要加盖公章
4 孙新律师  2012-05-23 08:47
需要加盖公章,不然只是口头答应,很难举证
5 孙新律师  2012-05-23 09:38
售楼经理应该签名
6 孙新律师  2012-05-23 12:25
只要能证明售楼员身份即可认定职务行为。其签字能够代表公司
7 孙新律师  2012-05-23 12:39
需要加盖公章。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