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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年2个月,小孩4个月,孩子一直我妈妈带,与女方感情不合
结婚1年2个月,小孩4个月,孩子一直我妈妈带,与女方感情不合 离婚后我想要小孩,女方跟我在同一公司上班,她不想上的,是我叫她来才上的,在一起感情一直是我在迁就女方。现在迁就不下,吵架,女方说不要小孩要五十万,请问离婚后我能要小孩吗?钱要给吗?
2012-05-22 09:26 405213……(江西-宜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22日 09时33分
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双方都可以争取,如果对方明确不想抚养孩子,那么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周岁。
2 胡爱军律师  2012-05-22 09:32
二周以内的孩子以女方抚养为原则
3 110网律师  2012-05-22 09:40
可以起诉处理,但小孩抚养权目前来说争取较难,根据有关解释,小孩尚处于哺乳期,大都会判给女方
4 孙新律师  2012-05-22 09:41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都有权取得,哺乳期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由女方来抚养,当然也会考虑生活环境等条件,不管哪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都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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