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离婚案件 我丈夫是四川的,我是北京的,分居两年多了,如果我想向法院起诉的话,是在北京还是在四川起诉
2012-05-20 18:56 ws1986……(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0 18:59
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2 110网律师 2012-05-21 08:49
一般是原告所在地或者婚姻注册地。 我的补充: 2012-05-21 08:49
被告。。。。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21 15:21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