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清算法律咨询
关于公司营业执照贷款方面的问题
关于公司营业执照贷款方面的问题 公司是个股份制的,公司是由法人和一个股东成立的,法人和股东的比列为6:4。如果,法人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去贷款,而且不是为公司的业务而贷款,是否能贷款出来?另外,在贷款过程中是否要通知股东到场签字等事项。谢谢,请帮忙,老弟急着知道,
2010-03-17 22:52 tlytly……(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白治国律师  电话:13592368509  2010-03-18 11:32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你咨询的问题,要看你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0-03-17 23:01
拿着营业执照去贷款,就是以公司名义去贷款呀!至于贷款是何目的及用途,银行没有必要问呀!只是在贷款不能还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公司转产呀!详细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 704034926
3 110网律师  2010-03-18 11:32
看公司章程是否约定了贷款事宜需要通过股东会,如果有,没有其他股东签名贷款是不行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