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家饭店门前停车,我老公劝其把车开走,对方不听,我老公用车将其堵住不让他走 有人在我家饭店门前停车,我老公劝其把车开走,对方不听,我老公用车将其堵住不让他走,对方报警,我老公将车开走,对方不走,我骂了对方一句,对方一男的抄起啤酒瓶子将我打倒,我大姨等人将其拉走,拉走过程中将行凶者脸部抓伤,对方事后要我大姨陪他脸部抓伤的医药费,这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6-12-20 13:19 那那(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6-12-20 13:20
先报警再起诉解决
2 张俊杰律师 2016-12-20 13:59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3 隋新律师 2016-12-20 17:09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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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年前有人来我家饭店打架,我老公把对方打成轻伤,我老公是轻微伤
2个回复有人在我家荒坡上开荒种地,我们曾经告知对方不让他种,但只是告知
0个回复你好在吗?我也是石家庄,我家饭店有人吃饭闹市把我老公打了,鉴定报告还没有出来之前
0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商铺门前总有人停车影响生意门前挡的走路费劲
5个回复一辆车堵在我门前,把我家的大半个门的采光都堵住了,关键是旁边有很多空地可以停车
2个回复对方来我家拿车堵住大门不让人出去,我姐姐着急出门,还被对方言语侮辱
7个回复你好帮我解答下我的问题,有人拿个铁棍来我家来闹事,我老公防卫过当误伤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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