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是否改成破坏生产罪? 由于本人所在三级水电站车间要被河流下游的电站淹没,政府要关闭夲站,要赔偿本人所在电站职工的钱,但是赔偿金额严重不合理。协商后,职工不能同意。于是政府下令将我们电站的上流二级水电站停止发电,引水渠就没水了,就强制将本人所在水电站的引水渠挖掉,导致我所在电站无法发电。然后我们电站职工就在引水渠搭了一个棚子,导致二级电站无法发电。要求政府解决好我们电站赔偿问题。派出所现在把电站职工抓进去10几个,说要判破坏生产罪,请问这个罪名成立吗?
2012-05-20 00:04 21612(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5-20 09:27
委托律师会见从轻辩护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5-20 10:59
当面咨询案情
3 110网律师 2012-05-21 00:26
你好,现在的阶段属于公安立案侦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自司法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会见嫌疑人,代为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即可不用关押)。羁押期间,只有律师才有权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