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你好!我所在生产合作社目前有1000多亩土地及上建物计划被征收,征收后的补偿方案已经通告,目前待社民签名同意就能执行,但由于生产社(队)队委计划将所有补偿款全部一次性按当时各社民的配股分掉,但生产社还有很多是城镇户口,而且配股还没有到达15股而又能拿到分红的社民,觉得非常不公,因为这些队委及其家属是原来的农村户口,他们的分红配股都已经到顶(60股),这样一分,他们可是分掉了生产社会生蛋的母鸡。
在未征地前,我们生产社是每年将未征之地及上建的建筑物出租,然后收取租金再分红的,在本社大部分城镇户口的社民未达到15股配股前,队委这样的“分钱”方案是不是违法,是否有中饱私囊之嫌?如果是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来决定“分钱”方案,要多少符合投票资格的人人数才能通过?
在未征地前,我们生产社是每年将未征之地及上建的建筑物出租,然后收取租金再分红的,在本社大部分城镇户口的社民未达到15股配股前,队委这样的“分钱”方案是不是违法,是否有中饱私囊之嫌?如果是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来决定“分钱”方案,要多少符合投票资格的人人数才能通过?
2016-12-16 21:06 mengyu……(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2-16 21:24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进行补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2-20 15:37
您好!
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章程和村民表决结果处理。
详情可来电来访!
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章程和村民表决结果处理。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刘振海律师 2016-12-16 21:14
按照章程和村民表决结果处理,不合法的话可以投诉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