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我们省(河北)新修建一条高速公路,通过我们村子,要占用一部分农田,也涉及到我们家,但是我们村子这几年因为干旱,灌溉不太方便,今年镇里统一要求我们村的农田全部种植核桃树,树苗由镇里发放,也从农民手中收了少许费用,现在全村农田基本都种上了核桃树。因为涉及到征地补偿,有一个外地老板来到我们村,说是要承包农民的农田,可能占到的土地,一亩地给农民五百元,现在好多农民经不过诱惑,都把土地承包给这个老板了。我想问的是,以后如果高速公路占用到这些种植核桃树的农田的话,这个补偿费用是怎么分配的,农民能拿到全部的征地补偿费用吗?根据老板和农民所立的合同,老板会不会分到一部分征地补偿费用。
2016-05-03 22:30 征西大将军(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5-04 11:41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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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建成律师 2016-05-03 22:58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