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拆迁纠纷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拆迁问题,本人在白云区钟落谭仲恺学院正门口于2012年3月15租下一间160方门面做百货生意,其中装修时间为一个月,总共花费近30万,真正营业时间才一个月,但2012年5月16上午村上来人通知说该房子为迎市里检查须拆掉,并且于2012年5月20日之前把货全部搬走,之前签合同上房东有附加一条说如果政府集体拆迁房东不负任何责任,但现在我们那一排门面只有我们门面需要拆迁,这应该不属于集体拆迁吧!如果政府拆迁也应该有文件下来,对吧!我想咨询这样我们有没有可能得到赔偿!谢谢!
2012-05-18 01:03 liliba……(广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5-18 07:45
按具体情况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2-05-18 01:36
请联系唐向阳律师:135—8048-8598
3 110网律师 2012-05-18 07:04
可以得到赔偿,详情可联系本律师。
4 胡爱军律师 2012-05-18 08:00
应当给予补偿
5 康治斌律师 2012-05-18 09:13
按具体情况赔偿。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21 15:14
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