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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婚前各自有一套房子,因为性格不合,分居住,但没有办离婚手续
再婚,婚前各自有一套房子,因为性格不合,分居住,但没有办离婚手续 再婚,婚前各自有一套房子,因为性格不合,分居住,但没有办离婚手续。一方因为房子太小,孩子要结婚,所以想再跟隔壁商量买个房间。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6-12-16 14:32 ask201……(浙江-湖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2-16 18:53
是共同财产。
2 张月红律师  2016-12-19 14:4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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