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法院一审判决按份责任。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 双方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法院一审判决按份责任。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次要责任方已赔偿完毕,但主要责任方消失并不履行赔偿责任。现法院执行局以“连带责任”的“条例”继续执行次要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请问,法院执行局是否合法?
2016-12-15 21:17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俊圣律师 2016-12-15 21:38
不服可提出异议。
2 江珍来律师 2016-12-15 21:44
可以提出异议
3 110网律师 2016-12-16 09:44
可以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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