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上减名字需要交税吗? 我与老公去年离婚,另有一套房屋分割,我拿到25万房款,现款项已由法院执行到位,因房产证上是我婆婆,老公和我的名字,想问一下如去名字的话,是否需要另外交税?还是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交相应的手续费即可呢?如有税的话,是否由拿房子一方来承担,当初在法院判决书上只写明“我拿25房款,收到房款后,由我配合去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去除。”盼复,谢谢!
2012-05-17 11:02 ZXY081……(澳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17 11:09
不征税
2 陈晓云律师 2012-05-17 18:56
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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