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过低的相关问题 2015年12月末,我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因当时为了赶年底优惠,合同签的比较仓促,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6年4月18日,如延期交房90日内按银行同期利息予以赔偿,90日后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0.5每天,进行赔偿。现在延期近8个月了,也没有收到任何交房及延期交房的通知。
1、我认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0.5的日赔偿比例过低,与我的贷款利息相比差距很大,能不能要求调整按我的贷款利率赔偿。
2、延期交房期间我在外的租房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谢谢!
1、我认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0.5的日赔偿比例过低,与我的贷款利息相比差距很大,能不能要求调整按我的贷款利率赔偿。
2、延期交房期间我在外的租房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谢谢!
2016-12-14 11:04 paul57……(天津-津南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田润平律师 2016-12-14 11:13
按照合同的约定
2 韩士队律师 2016-12-14 13:23
你好:依据合同法,可以行人民法院起诉是申请调整违约金计算比例。
3 钟如超律师 2016-12-14 17:54
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延期交房达到退房期限的,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该房未经验收,开发商擅自交房的,可至建设部门举报,并拒绝交房,视为开发商未交房。具体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