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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在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的时候,肌酐198。标准值是50-120,医生没有告之
我三年前在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的时候,肌酐198。标准值是50-120,医生没有告之 我三年前在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的时候,肌酐198。标准值是50-120,医生没有告之。现在我肌酐688.属尿毒症。请问我告诉告那医院不
2016-12-13 19:15 ask201……(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13 19:24
看是否符合应当知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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