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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工作了半年多,一直未签合同,辞职时老板说要我必须找个人
在超市工作了半年多,一直未签合同,辞职时老板说要我必须找个人 在超市工作了半年多,一直未签合同,辞职时老板说要我必须找个人接替否则一个多月的工资不结该怎么办?假如劳动局不管呢?
2016-12-13 08:31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12-13 09:2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赔偿,请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
2 潘建强律师  2016-12-13 08:33
可以投诉的
3 江珍来律师  2016-12-13 08:40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郑凤丹律师  2016-12-13 08:58
你好,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辞职手续,劳动者有辞职权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到期后要求发放工资,如不发放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5 刘刈律师  2016-12-13 09:0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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