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饭店服务员。待遇太差了,不想干了。可老板说走就不给工资 我年前就说过。老板说找到人了才能走。难道找不到人我就不能走了吗
2010-03-15 13:59 DDL150(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3月15日 14时02分
1、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离职;
2、如果是在正式期内,则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离职;
3、老板此要求不合法。
2、如果是在正式期内,则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离职;
3、老板此要求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