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 你好,我是青岛平度人,现在外地打工上班,2012年5月10号晚下班,我在宿舍换好衣服准备出去,刚一出门口对面走来店里的两名同事,然后问了我的名字,我就跟他说了,又确认一遍后二话不说挥拳向我袭来,打完后,我就打电话给我朋友,让我朋友来帮忙报仇,在店里宿舍动的手,我把他给打了,过后报警了,经检查,把那位同事打成耳膜穿孔,经调解向我索取医药费,要的太多我无法接受,被我拒绝了,然后他就报警了,2012年5月14号早晨警察找到我,最后的处理结果令我非常恼火,拘留我跟我姐夫说是要判刑,然后罚款,已经交了20000元保释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需要花多少钱能把事给办下来?
2012-05-15 14:22 DHX976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5-29 09:55
你们是在你被打之后又叫的人把他们打成了那样应该是故意伤害了,现在受伤的应该先去做伤残鉴定看看是构成什么伤害,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是要受刑罚处罚的,如果是轻微伤只需要赔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