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丢,被别人拿去办银行卡了,怎么维权啊? 诸位律师专家您们好,我媳妇的身份证08年被入室盗走,一块还有3000多元公款和收剧、手机,上周五,工行银行打电话说有人拿着被盗走的身份证在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我打110报警,随后抓到正在办银行卡的人,据警察说,在09年8月份右我媳妇身份证名下买了辆车,问下,用我媳妇办卡的人违范刑法吗,我怎么维权,而且怎么没有后顾之忧,可能民事赔偿吗? 可以的话赔偿金多少? 谢谢
2012-05-15 09:24 jiangb……(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5月15日 09时26分
身份证丢失应当及时回户籍地派出所挂失补办。
冒用身份证的人构成侵权,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注销银行卡等,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金数额以你直接经济损失为准确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冒用身份证的人构成侵权,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注销银行卡等,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金数额以你直接经济损失为准确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2-05-15 09:48
冒用别人身份证件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对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5-15 09:59
该人涉嫌犯罪.对你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的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