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路边摆摊发生口角,对方用拳头打了我,并不严重,这算犯罪吗 因在路边摆摊发生口角,对方用拳头打了我,并不严重,这算犯罪吗,在派出所双方都必须被强行获取手机信息,采血,手印,脚印,照相吗。
2016-12-10 23:33 无欲无求(河北-衡水)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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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口角,对方首先用拳头打我表哥的脸,而导致他的大拇指骨折
1个回复我和几个朋友在KTV唱歌,跟别的房间人发生口角对方出手捅伤了我们三个人伤势也挺严重随后凶手被抓
2个回复我妈65岁,与一年龄相仿的女性发生口角,对方打电话让其儿子过来用拳头捶打我母亲头部
1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和一个人发生口角,有挑衅他,他打了我一拳头,伤势不严重
0个回复因发生口角开始动手,对方最后用砍刀至脖子受伤缝7针,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性质的犯罪
0个回复汽车之家评论发生口角后收到对方严重威胁
0个回复因发生口角,我动手打了对方一拳头,我父亲来拉开我,对方拿勺子把我父亲头部打成撕裂伤口
7个回复我婆婆在市场摆摊跟人发生口角,对方夫妻两打我婆婆一个人,我老公刚好从远处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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