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我们因为拆迁得到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公公,婆婆,还有我的老公三个人的名字,我老公的大哥也成家了,也分到一套房子,是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我公公婆婆健在,但是他们想生前就把他们在三室一厅的产权平均分给两个儿子,他们只有两个儿子,同意三室一厅房产证上改成我老公一人的名字,但是我老公必须得给我老公的大哥二十万,我想问下律师 1.两位老人可以生前就把产权分给两个儿子吗, 2.我的老公什么时候付给他大哥钱呢,是老人生前付还是两个老人去世后付钱呢 3.是否要到公证处公证下呢 4.如果我的公公婆婆在没有分产权之前与其他人签订了任何关于他的遗产分配协议并得到了公证或者我公公用此房子承担了一些债务,那么上面他们分给两个儿子的财产是否有效,在产权变更为我老公一人名字后,我老公是否还要付给其他人钱呢
2012-05-14 20:08 已成梦境(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5月15日 19时26分
1、老人可以生前支配他们的财产。2、最好 在房屋过户后支付。3、公证与否由家人协商。4、过户前你公婆去世的话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5过户后你老公不必再给别人钱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14 20:45
1,可以.
2,你们自己决定.
3,最好公正.
4,债务也可以平分.
2,你们自己决定.
3,最好公正.
4,债务也可以平分.
3 110网律师 2012-05-14 21:15
公平有权处分房产,建议委托律师签署相关协议
4 110网律师 2012-05-14 21:51
1可以。2协议达成,可直接付款。3不公证也是可以的。4要看债务形成的时间,具体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