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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板打工期间,我因为个人疏忽,把别人小孩手用热水烫伤胳膊,对方要求赔偿
给老板打工期间,我因为个人疏忽,把别人小孩手用热水烫伤胳膊,对方要求赔偿 给老板打工期间,我因为个人疏忽,把别人小孩手用热水烫伤胳膊,对方要求赔偿,请问谁来承担责任,是老板赔钱还是我赔钱
2016-12-10 18:27 ask201……(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6-12-10 18:32
你好,你是打的什么工?如果是职务行为,由雇主承担责任,你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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