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我和她原是二婚关系,她有3个孩子,1984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我是户主,我村每人分得20亩土地,1990年,我们离婚,她自愿耕种其4口人78亩土地(因为这块地是一块地,好管理),2011年5月5日,她以土地不足为由冲我要地,我们经过村委会3方共同签订了土地调解协议书,我补偿她5.5亩地,2011年我们都履行协议各种各的地,今年她又把我的其他地给抢种了,理由是我的地多,我想请问,协议是法律生效的?她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我是否可以经过当地派出所解决此事?
2012-05-14 15:15 好上好(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14日 15时30分
可以报派出所。
2 110网律师 2012-05-14 15:40
她违反了协议,可以找当地的土地仲裁部门。
3 潘石律师 2012-05-14 16:23
可以报告派出所,如果不管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2-05-15 09:00
可以报告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