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国企职工变成“待业中老年”的身份置换,合法吗? 我是山西原平化工集团的职工,企业于2009年宣告破产,几年来一直由上级单位中国化工集团给予发放生活保障金及缴纳养老金医疗金。今年突然接到上级通知让2017年必须强制进行身份置换,但是又没有接受单位让我们几千职工变成“待业中老年”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身份置换的补偿金是按照2009年破产前一年的也就是8年前的工资,按照一年工龄补偿一月的方法计算的,合法合理吗?
2016-12-09 21:10 刘保明(山西-忻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