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的律师费,是自己付还是由被告付
请问2001年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做的笔记鉴定,现在提供到法庭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打离婚案时我交1500元律师费,所有佐证材料都是我自己收集整理和复印的,2010年8月15日法庭通过
这个案件是民事还是刑事?
本是工伤但进医院时说的是自己走路摔跤的,上法庭时是算工伤还是算自己摔跤的?
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怎么解决,回判刑吗?
这个算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医生或法医的鉴定是否能判别重伤是否由伤者自己跌倒所致,还是由打人者殴打所致?